環境應急監測政策及儀(yi) 器裝備要求
《生態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指南》
“優(you) 先考慮現場快速監測設備,鼓勵將無人機(船)、激光雷達等新技術應用於(yu) 應急監測領域,保證滿足快速、有效、準確的監測要求。”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範》
7.2.1.1現場監測儀(yi) 器設備的確定原則
現場監測儀(yi) 器設備的選用宜以便攜式、直讀式、多參數的現場監測儀(yi) 器為(wei) 主,要求能夠通過定性半定量的監測結果,對汙染物進行快速鑒別、篩查及監測。
《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空氣應急監測工作規程》
“現場監測儀(yi) 器裝備的選用應以便攜式、直讀式、多參數的現場監測儀(yi) 器為(wei) 主,要求能夠通過定性半定量的監測結果對汙染物進行快速鑒別、篩查及監測。有條件的可使用空氣應急監測車、空氣走航監測車和無人機等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