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與(yu)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煤層氣(煤礦瓦斯)排放標準》(GB21522-2024),標準的製定是為(wei) 了強化甲烷排放控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新建井工煤礦及煤層氣地麵開發係統自2025年4月1日起,現有井工煤礦及煤層氣地麵開發係統自2027年4月1日起,其煤層氣(煤礦瓦斯)排放控製執行以上標準的規定,不再執行《煤層氣(煤礦瓦斯)排放標準(暫行)》(GB21522—2008)相關(guan) 規定。
本標準首次發布於(yu) 2008年,本次為(wei) 第一次修訂。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nei) 容:
——調整了煤層氣(煤礦瓦斯)的排放控製要求;
——增加了煤層氣(煤礦瓦斯)的排放監控位置要求;
——修改了煤層氣(煤礦瓦斯)的利用和銷毀要求;
——修改了監測要求;
——增加了緊急情況的管理要求。
修訂《煤層氣(煤礦瓦斯)排放標準》,有利於(yu) 加強煤炭生產(chan) 領域的甲烷排放控製,推動實現能源資源化利用的經濟效益、協同控製汙染物的環境效益及減緩全球溫升的氣候效益。
標準的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煤層氣(煤礦瓦斯)的抽采要求、排放控製要求、監測要求、實施與(yu) 監督。本標準適用於(yu) 現有井工煤礦及煤層氣地麵開發係統的煤層氣(煤礦瓦斯)排放控製與(yu) 管理,以及新建井工煤礦及煤層氣地麵開發係統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jia) 、設計、竣工驗收及其建成後的煤層氣(煤礦瓦斯)排放控製管理。
——源自生態環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