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發布的《固定汙染源廢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便攜式催化氧化-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法》(HJ1331-2023)於(yu) 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旨在規範固定汙染源廢氣中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便攜式測定方法。
作為(wei) 行業(ye) 內(nei) 較早引入便攜式非甲烷總烴測試儀(yi) 的公司,青島環控PF-300便攜式非甲烷總烴測試儀(yi) 作為(wei) 編製組使用設備全程參與(yu) 了國標製定過程中的實驗室驗證工作和現場驗證工作,並滿足該標準的相關(guan) 要求。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汙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中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便攜式催化氧化-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法。
本標準適用於(yu) 固定汙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中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本方法測定固定汙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總烴(以甲烷計)、甲烷的檢出限為(wei) 均為(wei) 0.4mg/m3,測定限均為(wei) 1.6mg/m3。